• 19 F 应急与减灾处 | 科技与预报处 | 党组纪检组
  • 18 F 人事处 | 政策法规处 | 机关党办 | 离退休办
  • 17 F 领导办公层 | 局办公室 | 计划财务处
  • 16 F 领导办公层 | 党组会议室 | 会议室
  • 15 F 观测处 | 办公室 | 会议室
  • 14 F 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13 F 省气候中心 | 省气象学会 | 宣科组
  • 12 F 省气候中心
  • 11 F 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 10 F 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 9 F 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8 F 省气象信息中心(培训教室)
  • 7 F 省灾害预警和农业气象信息中心
  • 6 F 省灾害预警和农业气象信息中心
  • 5 F

    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 4 F 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 3 F 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 2 F 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 1 F 大会议室 | 培训教育 | 接待室 | 物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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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简介

BRIEF INTRODUCTION

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 部门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工作和省局应急值守;承担省局党组重大决策咨询任务;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宣传管理、综合档案、信访、安全、外事、机关财务、电子政务、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草拟省局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及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全局性会议安排及局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管理等。
  主任:张媛媛 联系电话:0551—62290011。

应急与减灾处

  • 部门职责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代表省气象局参与政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负责全省公共气象服务业务管理,组织全省服务效益评估;组织全省气象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及气象灾害评估等工作;负责全省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负责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大气象服务,为全省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组织对全省各行各业的专业气象服务及安徽省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城乡建设的气象服务;拟订并实施全省农业气象、专业气象发展规划;管理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归口管理安徽省气象局决策气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气象协理员防灾减灾服务工作。
  处长:王凯 ?联系电话:0551—62290031。

观测与网络处

  • 部门职责

  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的管理;负责气象通信网络和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组织规划全省气象观测、气象台站网、气象基础设施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组织规划全省气象信息网络的发展和布局;负责气象装备技术保障业务管理,审订全省气象信息采集、加工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观测与信息技术行业管理的协调、指导。
  处长:汪腊宝 联系电话:0551—62290023。

科技与预报处(气候变化处)

  • 部门职责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省气象预报、气候预测业务发展规划;管理全省气象预测、预报、情报、警报业务和气候业务;组织对全省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联防;组织协调全省气候变化科学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并审查全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气象技术档案和气候资料的管理;拟订全省气象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负责部门间的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组织管理;负责全省气象科技奖励工作的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组织全省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承担省局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处长:张雪晨 联系电话:0551—62290097。

计划财务处

  • 部门职责

  组织拟订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全省重要气象项目的立项和方案;负责协调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为基础的气象公共财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全省地方气象事业的发展,落实省级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国有资产、计划财务、基本建设、统计、房改、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负责部门资金帐户管理,监督部门各类资金支出情况,检查、分析部门各类资金使用效益;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会计业务工作。
  处长:杨海锋???联系电话:0551—62290041。

人事处

  • 部门职责

  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省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各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承办人才队伍的评估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省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培训的组织管理;归口管理全省气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全省气象协理员队伍气象知识的培训。负责对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处长:张晓红 联系电话:0551—62290061。

政策法规处

  • 部门职责

  负责本省地方气象法规体系建设,编制立法规划、计划,拟订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负责本省气象政策法规的管理及省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省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气象法制教育宣传及普法工作;指导全省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省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拟订全省气象科技服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气象科技服务的宏观协调、政策指导和组织管理;负责全省气象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本省气象行业管理,负责全省防雷减灾、升空气球等气象社会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省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日常工作。
  处长:管国双 联系电话:0551—62290081。

党组纪检组(审计室)

  • 部门职责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拟订全省气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气象部门审计监督体系;指导全省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省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监督;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全省气象部门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受理本省气象部门的党员的申诉和控告;负责全省气象部门局务(事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副组长(正处):高展 联系电话:0551—62290030。

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 部门职责

  承担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推进气象部门党的建设,指导部门内市、县气象局的党建工作;归口管理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和计划生育工作;拟订全省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全省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组织、督察与指导。
  主任:张孝平 联系电话:0551—62290086。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 部门职责

  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拟订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协调、检查全省气象部门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承担省气象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主任:邱盛林 ?联系电话:0551—62290098。

安徽省气象台

  • 部门职责

  安徽省气象台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中短期预报科、短时预报科、气象服务室、运行保障科、数值预报应用与开发室、综合办公室。现有职工47人,其中正研级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11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31人。
  安徽省气象台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作和发布全省范围内中期天气预报、短期天气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向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所需的气象服务;为重点工程和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对市、县气象台站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开展气象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安徽省气象台拥有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自动雨量站、GPS/MET、闪电定位系统、气象卫星中规模利用站等现代化大气探测设备和丰富的历史、实时气象观测资料。在IBM高性能计算机上建立了业务化的中尺度数值预报系统,研发了新一代天气预报业务流程、短时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RTE数值产品客观预报、精细化要素客观预报等预报业务系统软件。在雷达资料综合应用、强对流天气预警、暴雨预报、业务系统设计开发等领域的科研成果,曾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一等奖1次、二等奖1次、三等奖多次。
  安徽省气象台是安徽省文明单位、全国气象系统文明示范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荣誉单位,是一支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优秀科技团队,其中有全国劳动模范2人、安徽省劳动模范3人。多年以来,安徽省气象台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气象防灾减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多次获得全国总工会、中国气象局、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气象局的表彰和奖励。? ? ??
  台长:邱学兴 联系电话:0551-62290298。

淮河流域气象中心

  • 部门职责

  淮河流域气象中心成立于2005年3月,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信息室、预报服务室。
  淮河流域气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流域天气会商、流域预报及风险预警业务;负责流域气象服务保障工作,协调重大天气过程联防和服务联动;负责流域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协调、流域气象业务服务科技发展规划、流域气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负责寿县国家气候观象台运行管理、流域大气科学试验的管理等职能。
  现有在职职工13人,正研级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工程师7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6人。
  常务副主任:温华洋 联系电话:0551-62290299。

安徽省气候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气候中心成立于2006年6月,下设:气候变化预测科、气候评价科、气候应用科、综合办公室。
  安徽省气候中心主要从事气候监测诊断、短期气候预测、气候影响评价、气候应用服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气候监测、影响评价、气候资源评估、气候变化分析等相关业务。
  主要负责全省气候监测与诊断,发布相关信息产品;承担短期气候预测业务,开展国家级和区域级气候模式产品在本省的降尺度应用和检验评估,滚动制作发布月、季和年度的短期气候预测;承担气象灾害普查、区划和评估;承担气候对全省社会经济的影响评价,对异常气候事件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评估及区划;承担气候资源普查、气候资源区划和评价及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评估与对策的研究和技术开发,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决策依据;为公共气象服务提供所需的有关气候和气候变化基本业务产品;负责对市、县气象局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现有在职职工19人,正研级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8人,博士研究生4人,硕士研究生12人。
  主任:徐敏 ?联系电话:0551-62290283。

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 部门职责

  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于1973年5月成立,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卫星遥感研究室、环境气象监测室、环境气象预报室、灾害天气研究室。 ?
  ? ?安徽省气象科学研究所主要从事环境气象的监测评估、预报服务、 环境气象业务关键技术的研究、卫星遥感监测服务和应用技术研究以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预报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气象学会的日常工作。 ?
  ??? 现有在职职工27人,其中正研级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6人;博士研究生8人、硕士研究生11人。
  所长:卢燕宇? ?联系电话:0551-62290315。

安徽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于2006年4月成立,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保障一科、保障二科、物资供应科、计量检定科。安徽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有:
  一、 承担全省新一代天气雷达、国家级自动气象站、探空雷达、闪电定位仪等探测设备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承担全省气象仪器计量检定工作,并根据授权范围,开展法定计量检定站社会服务工作。
  三、 承担全省气象探测设备运行状态监控工作,实现气象技术装备动态管理。  
  四、承担全省气象物资供应储备工作。
  五、承担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项目和大气探测技术研发工作。
  六、承担全省气象装备保障业务培训工作。
  现有在职职工25人,其中正研级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5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4人。
  主任:陆大春 联系电话:0551-62290341。

安徽省气象信息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气象信息中心于2011年12月成立,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运行监控科、系统保障科、信息开发科、信息档案科。
  安徽省气象信息中心主要任务业务有:
  1、负责拟定气象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制定气象信息网络业务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全省气象信息网络及资料业务的技术指导。
  2、承担省级局域网、全省气象通信网及卫星广播系统等业务系统建设、运行;负责全省应急通信讯系统建设、运行、应急通信协调与技术保障;负责全省天气预报电视会商系统建设、设备维护维修;负责省级高性能计算系统建设、运行维护。
  3、承担气象信息的收集、处理、分发和共享工作;承担全省气象资料的备份存档业务。
  4、负责气象资料质量控制、评估方法以及数据产品加工处理算法的研究,负责气象资料审核、质量控制、评估业务和数据产品研发业务,制作各类基础资料集和数据产品。
  5、负责预报预测产品的质量检验、评估;负责省级气象数据存储检索系统建设、运行,负责向应用部门和用户提供气象数据和信息服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
  6、承担与相关厅局或部门开展气象、水文、地球环境等数据的交换,负责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运行。
  7、承担安徽省气象档案馆、气象科技档案管理、气象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任务。
  8、 承担安徽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有在职职工26人,其中正研级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5人。
  主任:华连生 ?联系电话:0551-62290353。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省气候可行性论证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前身为省防雷中心,中心成立于1995年8月30日,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管理科、检测科、技术开发科、图纸审查科和气象灾害评估室。
  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主要从事雷电机理和监测方法研究、防雷装置技术审查、防雷装置跟踪检测、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雷电灾害调查、气候可行性论证等业务。主要任务有:
  1.承担国家、省有关防雷减灾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参与全省防雷减灾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与技术服务业务发展规划的制订;
  2.承担雷电和雷电灾害的发生机理、监测、预警等基础理论和防御技术等应用理论的研究,开展防雷新技术、新标准和新产品推广应用;
  3.承担省级业务平台和信息化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4.负责合肥市的雷电防护装置年度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项目防雷设计图纸技术审查和雷电防护装置跟踪检测工作;
  5.负责全省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合肥市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
  6.负责全省重大和合肥市区内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分析、鉴定和上报工作,并为雷电灾害后开展救助和重建等工作提供科学建议和指导;
  7.承担全省防雷减灾和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的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经验交流和科普宣传;
  8.承担防雷减灾和气候可行性论证业务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研究与编制;
  9.承担安徽省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有在职职工2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2人。
  中心主任:王业斌 联系电话:0551-62290132。

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6月,属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技科、公众气象服务科、气象影视服务科、行业服务科、科普宣传科和技术保障科。2017年加挂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牌子。
  安徽省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负责全省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负责省级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发布;负责行业和专项气象服务;负责公共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和公众满意度调查;负责全省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负责市、县公共气象服务业务指导;承担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省级气象部门宣传和气象科普宣传;承担大型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承担公共气象服务技术和产品研发;参与全省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规划制定;承担公共气象服务国有资产委托经营;承担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等相关技术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心现有在编职工49人(含地方编制人员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6人,正研级高工2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33人。
  主任:苗开超??联系电话:0551-62290488
  

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于2013年12月由安徽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更名后成立,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机关事务科、房产物业科、园区服务科、餐饮管理科。
  安徽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要从事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业务。主要任务有:
  1.承担省局委托管理的房产、地产、绿化、爱国卫生、安全保卫、户籍管理、物业管理、基本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2.承担省局园区内电话、供水、供电、供暖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
  3.负责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街道、社区和派出所的对口联系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
  4.负责职工用餐服务工作。
  5.承担省局机关公务用车、文印、收发等工作,协助省局办公室负责会议、重大活动的承办和接待服务工作。
  6.承担省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工程师1人;硕士研究生1人。
  主任:许义伍??? 联系电话:0551-62290101。

安徽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于2008年1月成立,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会计科、出纳科、企业科。
  安徽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主要从事省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各直属单位所办企业)所有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业务,编制财务报表;负责归集、审核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对各单位财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不符合预算的单位进行纠正或拒绝核销支出。
  现有在职职工22人,其中高级会计师2人;硕士研究生4人。
  主任:陶国清 联系电话:0551-62290047。

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部门职责

  安徽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原名“安徽省人工降雨防雹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997年7月由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皖编〔1997〕41号),为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县级建制,负责全省人工降雨防雹工作的规划设计、组织协调、管理指导等项工作。2006年3月更为现名(皖编办〔2006〕34号),2015年划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皖编办〔2015〕190号)。内设综合办公室、管理科、业务科和技术开发科。现有编制31个,其中国家气象事业编制15个、省列事业编制16个。现有在职职工27人,其中博士3名,正研级高工1名,副研级高工6名。 ?
  在地方政府和省气象局的领导下,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规划;
  2.负责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
  3.负责全省人影业务资质管理和装备管理任务;
  4.负责省级人影工作技术指导,组织实施省级人影作业;
  5.实施省级人影应急服务;
  6.开展人影技术研究和业务开发工作。
  主任:胡曙光? ?联系电话:0551-62290321

安徽省灾害预警和农业气象信息中心

  • 部门职责

  安徽省灾害预警和农业气象信息中心成立于2024年3月,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全省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和农村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等。下设综合办公室、预警发布科、农业气象科、专业服务科、技术研发科。主要职责:?
  1.承担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运维和信息发布等相关技术工作;?
  2.承担全省农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与评估服务以及农业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
  3.负责全省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研究与粮食生产及重要农产品安全供给气象保障服务,开展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气候适应性论证与区划工作;
  4.承担全省农业气象观测、试验及市县业务服务的技术指导;?
  5.承担气象为农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与运维、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等工作;
  6.负责建立重点涉农服务对象数据库,开展面向政府及涉农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精准靶向气象信息服务;
  7.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现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5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5人。
  主任:琚书存? 联系电话:0551-62290190。

黄山气象管理处

  • 部门职责

  安徽省黄山气象管理处于1986年10月成立,是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下设综合办公室、雷达站、气象站、光明顶山庄。
  安徽省气象管理处主要从事地面气象测报、雷达探测、天气预报等业务。主要任务有:负责黄山气象要素的探测和资料传输和为黄山风景区提供防灾减灾、旅游活动、重大活动、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旅游安全保障的气象服务,以及指导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防雷减灾。
  现有在职职工16人,其中中共党员9人,本科学历10人,工程师职称14人。
  处长:王新来 联系电话:0559-5586535。
  

九华山气象管理处

  • 部门职责

  安徽省九华山气象管理处于2002年9月成立,是安徽省气象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气象台、科技服务中心三个科室。
  安徽省九华山气象管理处主要的工作任务:负责落实省局制定的九华山风景区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气象业务建设方案的具体实施;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的气象探测环境;负责九华山风景区的气象探测、气象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服务与管理工作。
  安徽省九华气象管理处现有在职职工1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硕士研究生1人。
  处长:程东兵??? 联系电话:0566-2831685。

巢湖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与合肥市气象局合署办公)

  • 部门职责

  安徽省巢湖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局于2013年7月成立,前身为安徽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现与合肥市气象局合署办公。内设3个管理科室(综合办公室、业务科技科、减灾与法规科)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巢湖流域气象中心、巢湖气象预警信息中心、巢湖气象监测保障中心)。
  安徽省巢湖气象局主要从事巢湖湖面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为巢湖的农业、水利、航运、环保、渔政、旅游等行业提供专业专项气象服务等业务。主要任务有: 1.承担巢湖流域气象业务服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2.负责巢湖气象现代化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3.负责巢湖专业专项气象业务和防灾减灾服务工作;4.承担巢湖环境治理气象保障服务等工作;5.负责巢湖气候资源开发和应用;6.承担巢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气象业务开发和研究工作;7.承担巢湖流域气象服务协调和指导;8.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日常业务、安全生产、后勤管理、文明创建、气象文化、老干部等工作;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有在职职工2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人、硕士研究生1人。
  局长:黄勇? ? 电话:0551-65685001。
安徽省气象局
  • 部门职责
  • 部门领导

  安徽省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安徽省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按照职责权限审批气象台站调整计划;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标准化工作和涉外气象活动。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气象服务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5.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6.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参与省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开发和决策咨询服务。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市级人民政府对所辖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担中国气象局和省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天气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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